從供銷社辭工出來后,何小五還有些不適應。
之前沒工作的時候,她除了養雞,還會下地賺工分,而有了工作后,她已經好長一段時間沒有下過地了。
雖然作為村里人,她隨時可以下地賺工分。
可她深知,下地賺工分,是來錢最慢的方式,要是有其他的出路,你就不能回家種地。
不想上工,何小五就想著進城逛一逛。
“我跟你一塊去吧。”得知消息的寧不錯,也想給自已放一個假。
作為廠長,別人每個月都有休息的時候,就他沒有休過一天。如今廠里也沒有什么大事,他覺得自已可以休息幾天。
“不,我自已去就行。”何小五拒絕。
至于拒絕的原因?
他們兩個走出去,就會被人非議,她都沒有信心,再跟他走在一塊了。
她和他站在一塊,就會成為人群的焦點。
而她自已走在半路上,都沒有什么人回頭,那種眾生矚目的感覺,她不怎么喜歡。
“我剛好有時間,你自已去,是不是又想到黑市去了?”
妻子的這點小問題,寧不錯還是懂的。她進城要是沒有人看著,八成會到黑市逛逛。
她男人說得準,何小五都不知道要如何反駁了。
這到黑市逛,又不犯法。
只是她男人不喜歡她到黑市去而已。
“我就進城逛逛,也沒什么要買的東西。”何小五解釋一下。
大姑娘進城,不一定就會遇到危險,他們國家還是很安全的。
再加上她這安全的長相,出門在外,完全不擔心會有人得罪她。
“怎么,你是不想跟我一塊進城?”寧不錯質問。
何小五哪里敢應。
她男人小氣得很,平日里的時候,他不會表現出來,他要是記仇,只會在床上表現……
這年輕人腰就是好,晚上可以折騰大半夜,都不擔心第二天起不了床。
而她這個老年人就不一樣了。
“那就一起吧。”何小五能怎么辦。
只能先應下跟他一塊進城了。
雖然身邊跟著男人,行事會有些不方便,但好在她當真要買什么東西,她男人根本就拒絕不了。
家里的錢財是她在管著,你知道女人當家是怎么感覺嘛,那就是你想買什么東西的時候,可以隨性而為。
“帶上小書吧。”何小五又道。
小書這個娃帶得出門,比起老公,她更喜歡帶孩子出門。
很遺憾,她還沒有自已的孩子。
要是她有一個長得跟小書一樣的兒子就好了。
唉!
這男人在床上的時候行得可怕,你說他們兩個都沒有問題,怎么就一直懷不上孩子呢?
老天爺真是給她開了好大的一個玩笑。
前世沒有孩子,可能說是木衛國不行,可是今生呢。明明她男人行得可以。
要說是她自已的問題,可她進了那么多次醫院,就是沒檢查出有什么問題。
這孩子的事,當真可以用緣分二字來解釋。
“你說,將來我們有孩子,要是長成我這樣,該怎么辦才好。”何小五喃了一句。
她長得不好看,都嫁不出去的那一種。
將來要是生了一個像她一樣的女兒……不,她不敢想象。
真是的,她能有個孩子就該笑了,竟然愁起孩子的將來了。
“長得你這樣的也不差,如果是男孩子,以我們的家境,不怕他找不到媳婦。
如果是女孩,那更好,就不怕她受人欺負了。”
你以為,這種問題,寧不錯沒想過?
比起家世來說,長相并沒有那么重要。你要是有一個好家世,多得是想要追你的人。
小五也就生長在小地方,沒見識過而已。
她這種長相的,放在部隊可吃得香了。
“我們進城再去醫院看看吧,也許換了醫生,真的能查出什么問題也說不定。”
等再過幾年,改革開放后她肯定要到大城市多走走,越是發達的城市,這醫療技術就越好。
她的問題,肯定會有解決的一天。
“好。”這一點,寧不錯不反對。
雖然沒有問題,可你看過以后,才會安心。他們就當作平時的健康檢查了。
他在城里的時候,每個月都會定期找人到家里檢查一下身體的。
接下來,就是兩夫妻進城。
這一次進城,他們就遇到事了。
“要幫忙嗎?”兩夫妻,要寧不錯帶著妻子跟孩子,他一個人又帶不動。
換成是何小五是帶得動了,可是寧不錯一個大男人,要自已的媳婦帶,又有些不好看。
他們家里有一輛自行車,而如今村里有自行車的人家多,想要借一輛很容易。
這不,他們一人騎著一輛自行車出門。
說要幫忙,肯定是遇到事,而且還是熟人。
只見在他們不遠處,躺著一輛自行車,而一邊,還有幾個人在打斗。
要是平時遇到這種事,何小五肯定已經出聲。
她也是個熱心人來著。
可是現在……被打的剛好是他們的敵人。
只見嚴守已,被三個小混混拳打腳踢。
“要不我們再等等?”寧不錯不想出手。
嚴守已出事,他高興還來不及呢。
他出事的地方,就在他們不遠處,可能人家都看到他們了,他們不出手,有些說不過去。
“他怎么會得罪這些人呢?”
那張可以稱得上是禍害的臉,現在被打得鼻青臉腫。她看了一下,那些小混混,就是照著他的臉打的。
他們可以懷疑一下,這禍事,是對著他的臉來的?
都被打成這樣了,他們竟然還能認得出嚴守已來,看來他們對他的印象都很深刻。
“叮叮叮!”自行車上的鈴鐺響起。
長輩還在選擇的時候,寧小書已經按動了鈴鐺。
小朋友不知道大人有什么仇恨,看到幾個大個子在欺負人,他下意識的,就想幫助倒在地上的這個人。
何小五跟寧不錯對視了一下,得了,不用選擇了。
“住手,你們在干什么!”何小五吼出聲。
這大姑娘站出來,還是很有震懾力的。
那幾個小混混可能不認識什么何小五,可是看到她這體格子,下意識地就認為自已不是對手,他們停下了自已手中打人的動作。
“走!”沒有猶豫,小混混中做主的那個人,就選擇避讓。
要不怎么說人家識相呢?
當混混的,能混得下,肯定是因為有幾分見識。
對方有兩個大男人,再看看人家的穿著,一看就是他們得罪不起的樣子。
他們要對付的是地上的這號人,跟其他人硬拼,虧本的生意,他們可不會做。